根据现场手印确定手别和部位

根据现场手印确定手别和部位

时间:2018-03-14 作者:柯绿科技

对于现场遗留的手印,要根据现场情况和手印的花纹特点,确定是罪犯哪一只手、哪一个手指、哪一个部位遗留的。这样做有利于准确地搜集嫌疑人的手印样本,有利于缩小查对指纹档案的范围,同时也是手印鉴定的一个重要步骤。

一、根据手印的大小和形状判断

由于各指节和手掌各区大小、形状不同,手接触物体的方式和压力不一样,遗留手印的面积和形状也相应不同。指印和指节印面积较小,边缘清晰。指印多为长圆或半圆形,指节印多为长方形。掌印面积较大,纹线较长,边缘有虚有实。

拇指印在现场上出现率较高,约占50%,面积较大,成人拇指印中心点至指尖的高度约为20毫米,比其余四指约高1/3。拇指印常单独出现,多为指头上部和两侧的印痕。拇指正面接触物体时,手印上尖下圆,指尖较平。若单手握取较小的物体(物品)时,左拇指多留下左半边的指印,右拇指多留下右半边的指印。双手握取笨重物体或扶住物体时,左拇指多留右半边的指印,右拇指留下左半边的指印。拇指的外围线弧度较小,指尖部分多为斜行纹线,左拇指印的指尖部位纹线由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,右拇指印则与此相反。

食指在拿取较小或较薄的物体时与拇指同时遗留指印。食指印的两侧纹线比较整齐,指尖部弧度较小,纹线稍有偏斜,偏斜的方向与拇指印同。

中、环、小指印很少在现场单独出现,常见有食、中、环三指并列的指印,指印呈长方形,指尖较平较圆。

二、根据手印的位置与分布状况判断

手印的位置与分布,同手别和指位有一定联系,现场勘查时要注意同一物体上几处指印的位置和相互关系。有些模糊不清的手印虽无鉴定价值,但可用来判断手别和指位。例如,茶杯一侧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指印,另一侧有相对应的并列模糊指印,这足以说明单独的指印为拇指所留。又如在三个并列的指印中,只要有一个是清晰的即可判明指位。

人的手指是长短不齐的,遗留在平面物体上的并列指印,可依据纹线流向和指印的高低判断指位。在个别情况下,由于罪犯在现场上的特殊活动,手指不能正常曲伸,如在墙缝内、高处门窗框上留下的并列指印,可能指尖是平齐的。球面物体上遗留的指印,多为中、环指一样长,有时食指印和环指印还略高于中指印。若在阅读书报时,手指尖部接触书报遗留的并列指印也可能是平齐的,甚至于食、环指印高于中指印。

三、根据物体的体积、重通、位置对遗留手印的影响判断

物体的体积、重量、形状、位俊,往往能影响手的接触方式。挂锁、门拉手、香烟盒等小型物体上多留指印,桌椅、箱柜等较大的物体上可能留下指印和掌印。物体平面上可能留下手掌尺侧或挠侧区印痕,在工具把柄等柱形物体上多留下手拿“虎口”部位或掌心部位的印痕。在破坏工具上常留下右手指印,而在被破坏的物体上常留下左手指印。

四、根据指掌印花纹特点判断

指掌花纹可划分为17个部位,本书第三章已阐述了各部位花纹的共同规律,包括花纹形态、各种纹线的弧度、倾斜方向和旋转方向等。指掌乳夹线花纹总的流向趋势是:右手印纹线向右下方倾斜,左手印纹线向左下方倾斜。在个别部位上花纹流向有相反的情况出现,如右手拇指和食指第一指节纹拾第一指间屈肌褶纹向左下方倾斜,等等。确定手印部位,可根据指掌各部位花纹的特点加以分析。

(一)指印的花纹特点

指印纹线流向的一般规律是左手向左方流,右手向右方流。犯罪现场上的指印,多数反映出花纹中心的上部或一侧的花纹。据广州、重庆两市2812个现场指印统计,纹型反映全的指印2449个,其中右手1165个,占41.4%,左手1284个,占45.6%;纹型不全的指印363个,其中右手157个,占5.6%,左手206个,占7.4%。又据广州、重庆、青岛三市4217个现场指印统计,中心花纹清晰的指印3339个,其中右手1575个,占37.4%;左手1764个,占42%;中心花纹模糊的878个,其中右手398个,占9.4%,左手440个,占10.2%。再据广州、重庆、南京、武汉、杭州、青岛六市6046个现场指印统计,反映出花纹中心部位的3遵57个,其中右手1586个,占26.23%,左手1871个,占30.95%;出现中心至左兰角部位的指印1155个,其中右手874个,占14.46%,左手281个,占4.65%;出现花纹中心至右三角的指印988个,其中右手426个,占7.05%,左手562个,占9.3%,花纹中心至两个三角都出现的指纹172个,其中右手74个,占1.22%,左手98个,占1.62肠;仅出现左三角的指纹135个,其中右手51个,占0.84%,左手84个,占1.39%;仅出现右三角的指纹139个,其中右手37个,占0.61%,左手102,占1.69%。对于没有反映出三角的指纹,可从中心花纹形态、纹线旋转方向、纹线细节特点的位置、指尖纹线的倾斜方向区分纹型和左右手。

在斗型纹中,左手环形斗为环形线向右倾;右手环形斗的环形线向左倾;左手螺形纹向左倾斜,纹线朝顺时针方向旋转,细节纹线分歧点和起点较多,左三角距中心的纹线少于右三龟;右手螺形纹向右倾斜,纹线朝逆时针方向旋转,纹线细节结合点与终点出现较多,右三角距中心的纹线少于左三角。囊形纹囊口向左者,多为左手,囊口向右者多为右手。

左手双其形纹呈“S”状,纹线向左旋转;向下的箕头在左侧,距左三角近。右手双箕形纹呈“S”状,纹线向右旋转;向下的箕头在右侧,距右三角近。双箕形纹在左手拇指、左手小指和左右手食指上出现较多。

箕型纹左手其枝向左,箕头_七部分歧点和起点较多;右手箕枝向右,箕头上部结合点与终点较多。反箕多出现在食指。常见形态异常的闭口箕、叶状其和横箕,绝大多数出现在拇、食指,尤以左手拇指出现率最高。

反向箕型和斗型为数不多,要结合现场手印的位皿和与之并列或相对应的指印纹型加以区别。

弓型纹中,帐型纹与箕型纹相似,能看出纹线的流向和中心部位的倾斜方向。看不出倾斜方向的弧形坟,可将各条弓形线的顶点连成一条直线,直线由右上方倾向左下方的多为左手指印。

左右三角的确定。对于只反映出一个三角的指印,需要区别左右三角。区别的依据是三方面纹线的特点。三惫内部纹线弧度较大;外侧纹线向外下方倾斜,弧度较小,下部纹线渐宽,左三角向左下部倾斜,右三角向右下部倾斜;根基线平直且宽。

(二)根据指节印的花纹特点

犯罪现场上指节印出现率低,偶有出现也多与指印相连,在指印模糊不请或指印被毁坏的情况下,指节印纹线也可作为判断手别和指位的重要依据。

指节印纹线也有一定规律。

拇指第一指节印纹线由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者,多为左手所留,反之为右手。

食指指节纹线多为倾斜型,纹线由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多为左手指节印,由右上方向左下倾斜多为右手指节印。

中指第一指节纹线由右向左下倾斜的,左手占70%以上,右手占80%以上(以1200人为基数统计,下同)。第二指节的纹线形状和方向较复杂,纹线由左L向右下倾斜或混合倾斜和无倾斜横向直线、弧形线左手占40%以上;由右上向左下倾斜或混合倾斜的左手占17%;纹线由右上向左下倾斜的多为右手。

环指第一指节纹线由右上向左下倾斜或混合倾斜的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第二指节纹线由右上向左下或混合倾斜左手占70%以上,右手占80%以上。

小指第二指节纹线多呈倾斜状态,与拇指节纹线完全相反,即纹线由右L向左下倾料为左手,由左上向右下倾斜为右手。

左右手指节纹线一般规律的调查统计见表。

(三)根据并列指节印的位丘和高低

各指节的长度有一定规律,食、中、环、小四指措节印的并列关系与指印一样,中指节印最长,环指节印次之,食指节印第三,小指印最短。据此可依据各指节印的高低判断左右手。

花个指节印并列有两种悄况:一种是中指节印最高,其左边指节印较低,右边指节印最低者,是左手食、中、环指印,反之为右手。若右边指节印最高,中间指节印较低,左边指节印最低者是左手所留,右手则与此相反。

两个并列的指节印。可报据食、中、环、小四指并列位置高低关系和指节纹线规律加以判断。

(四)根据指节印屈肌褶纹特点

指节第三屈肌褶纹,有一条沟纹和两条以上沟纹组成的,有顺向和逆向的特点(向左和向右)。左手的向左倾斜、扩散、交错,右手的向右倾斜、扩散、交错。如两条褶纹呈分散型—上下两条褶纹互不连接,但有左右倾斜,一条在左上,另一条偏右下,则多为左手所留(左手环指可能相反),反之为右手所留,若两条褶纹是结合型—两条褶纹一端结合在一起,另一端展开,结合端在左侧的多为左手,结合端在右侧的多为右手。如手指三条褶纹互不连接,由左上向右下倾斜排列成梯形,如“三”状,多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如三条摺纹一端结合在一起向另一端展开,结合处在左侧的为左手(左环指相反),结合处在右侧的为右手。三条褶纹中如有两条呈结合形,一条与其分离,无论分离的一条在其上或在其下,只要结合的两条结合点在左侧者多是左手,反之多为右手。

指节第二屈肌褶纹,拇指较细且长短不等,由左向右下倾斜或交叉,多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

食指第二指节屈肌纹由多条略细较短的沟纹组成,由一侧向另一侧展开,其中部褶纹与该指节乳突纹线方向一致,即向右展开的为左手,向左展开的为右手。

中、环指第二指节褶纹,多由两条粗而长的沟纹组成,其间隙中常出现不规则细短沟纹。整组摺纹结构较杂,目前尚未掌握其规律。

小指摺纹中的部分褶纹与食指完全相反,但与该指节的乳突纹线相同,即向左展开为左手,向右展开的为右手。

指节第一褶纹,食指由许多较细、长短不一的沟纹组成,从一侧向另一侧方向交叉(或倾斜),交又口向右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

中、环指褶纹多由两条以上粗而较长的沟纹组成,形态不规则。

小指褶纹多由较细较短的沟纹组成,并从一侧向另一侧扩展(或倾斜),其方向与该指节乳突纹线相同,即向左扩展的多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

(五)根据指节印的一般形态

拇指节印较宽,呈长方形,上部较方,下部略倾斜,向右倾斜的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食指节印略呈长方形,一侧略弯呈弧形,弧背朝右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中、环指节印均呈长条形,较食指稍长,二者无明显区别,小指节印比食节印短,往往近似方形。

第一指节印与第二指节印相比,均较粗,食、中、环指节印似椭圆形,小指一边较直,另一边略呈弧形,直边在左多为左手,反之多为右手。

(六)根据手掌印乳突线特点

手掌指根区:

食指根部纹线构成的三角呈“节”状,伴随其两侧纹线经掌心料流向尺侧区,纹线向左流的为左手,向右流的为右手。

中指根部纹线亦有三角,呈“夕’状,伴随其两侧或一侧纹线斜弯流向小指根部,向左弯流的为左手,向右弯流的为右手。

环指根部纹线多构成三角,呈“声”状,往往伴随其一侧部分纹线弯曲(受环指、小指间花纹影响)流向小指根部,弯曲流向左侧为左手,流向右侧的为右手。

小指根部的纹线多构成三角,呈“共”状,三角上边的纹线(小指根处)多呈料形,纹线向左斜流的为左手。向右斜流的为右手。

环指、小指根部常出现弓型纹,弓背朝向右下方的为左手,弓背朝向左下方的为右手。

食、中指间箕型纹纹线最少(多数只有几条纹线),中、环指间箕型纹纹线较多,环、小指间箕型纹纹线最多。少线箕在其它箕形纹左侧的为左手,少线箕在其它箕型纹右侧的为右手。

环、小指间多出现斗型纹,尤以双箕和箕帐混合花纹较多。斗型纹或混合花纹在其它箕型纹左侧的多为左手,反之为右手。

手掌挠侧部:

手掌侥侧部由较长较大的弧形线组成,其弧背面凸向左方的为左手,凸向右方的为右手。

挠侧部的箕型纹,箕枝弯曲、箕头凸面向左侧的为左手,向右侧的为右手。

侥侧部的斗型纹,其一侧外圈是弧形线,斗型花纹在外围弧形线的右侧为左手,在左侧的为右手。

手掌尺侧部:

尺侧部的纹线,由掌心一侧逐渐增添纹线呈扩散形,纹线向左侧扩散的为左手,向右扩散的为右手;尺侧部靠外边缘的纹线向左下侧倾斜为左手,向右下侧倾斜为右手;尺侧部边缘纹线整齐部分在左倒为左手,在右侧为右手。

尺侧部的弓型纹,弓背朝左为左手,弓背朝右为右手。

尺侧部的箕型纹,箕头多倾斜向外侧边,箕头朝左下方者多为左手,箕头朝右下方者多为右手。

尺侧部斗型纹多位于外侧部下端,靠近腕部三角区,因而使斗型纹构成了三个三角,在中心花纹一侧有一个三角,另一侧有两个三角。中心花纹在两个三角左侧的多为左手,中心花纹在两个三角右侧的多为右手。

(七)根据手掌屈肌褶纹特点

第一、屈肌褶纹从小指根下方手掌尺侧边沿流向食指很部〔或食、巾指间处),在尺外侧边至环小指间下方这一段,有若干人字形分叉线,向外展开,呈“777”状。分又线向左展开为左手,向右展开为右手;从环中指间下方至食指根部这一段,纹线减少,由下向上倾斜交错展开,呈“了”、“厂”状,纹线向右交错或展开的为左手,向左交错或展开的为右手。

第二、三屈肌褶纹,由一侧弯屈流向另一侧形成弓形,弓背倾向左上者为左手,弓背倾向右上者为右手。第二、三屈肌褶纹在拇、食指间结合,又向另一侧展开构成一定角度,呈“×”状,向左展开的为左手,向右展开的为右手。

第三、屈肌褶纹末端的主干上,多出现较细小的分枝,分枝在主干左侧者多为左手,分枝在主干右侧的多为右手。

第四、屈肌褶纹至腕部时,与腕部三角形成左右关系,褶纹在腕部三角右侧为左手,褶纹在腕部三角左侧为右手。

(八)根据掌印皱纹特点

上掌部外侧边常出现粗而短的横形皱纹,皱纹在左侧为左手,在右侧为右手。

手掌挠侧部出现网状皱纹较多,但也出现中间略粗、两端逐渐变细纵向或横向皱纹。网状皱纹或纵向、横向皱纹在掌心直行纹线右侧为左手,在掌心直行纹线左侧为右手。

手掌尺侧部外边沿,常出现粗而短的横行皱纹,皱纹在左侧为左手,在右侧为右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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